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时间:2006-03-24

发文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3-24

执行日期:2006-3-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前  言

  “十一五”时期(二○○六年至二○一○年),是福州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本《纲要》的编制,以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依据,主要阐述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是今后五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政府将通过制定实施年度计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综合运用经济、 的各种办学形式,发展民办教育。重点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引导强势经济资源和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创造优质民办教育资源。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与教学工作情况的分类评估结构向社会公开制度,建立有效的民办教育行业协会,逐步形成政府行政部门实施宏观管理、中介组织提供服务、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

  5、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完善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促进广大教师自觉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健全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聘任制度、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轮岗制度等各项中小学人事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学历水平,整合、优化教师教育资源,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教师队伍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促进全市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机制。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培养。重视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人才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拔尖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每两年有1-2名优秀科技人才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3-5名优秀科技人才入选省部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养一支规模庞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培养20万名技术工人,高级工2万名,技师、高级技师3000名,到2010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3.5:9,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7%以上,人才总量达63.32万人,每万人口拥有人才资源达1000人。

  2、创新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加强与周边省、市人才资源的共同开发利用,建立在外工作学习的高科技、高技术人才和留学生、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人才信息库以及省外闽籍院士、专家联系办公室,通过项目带动,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科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大力推行柔性引进政策,对来榕工作或服务的外地人才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拓宽人才储备领域,增加人才储备数量,调整储备人才专业结构,提高储备人才层次,并加强人才储备中心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把人才储备中心建成人才集散地和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3、优化人才创业发展环境。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建设福州区域性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新技术人才等专业性人才市场。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市场管理、人才招聘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人才创业机制,建立福州市人才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帮助来榕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引进的智力项目;鼓励国内外民间资金在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加快发展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及各类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发展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评价机制。

  4、创新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福州区域工资收入整体水平,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与物价指数、居民生活费支出状况相协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完善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和优秀人才奖励制度,支持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重奖,企业可试行年薪制和探索股票期权制等有效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才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和续接问题。落实农村实用人才社会保障措施。

  四、把就业和社会保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1、积极扩大就业。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作用,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推广劳务派遣、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再就业服务机制,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实施技能就业计划,5年内为1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25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2010年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由目前的2万人减少到1.3万人, “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由目前的8000人减少到2000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以人为本的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和评估制度,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政策,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推进劳动保障重心下移,实现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化。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征缴率,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以保障基本需求为主、兼顾多层次需求,形成广泛覆盖、保障方式灵活多样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和费用控制方法,开展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不断完善社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强化动态稽核和监控,遏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基本覆盖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病康复“三位一体”的机制,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逐年加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财政投入,完善城市低保等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进程,实现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采取“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险“五个统一”。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灾害救济等制度,着力构建形式多样、功能互补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构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低保网络信息系统。发挥“红十字会”政府人道领域工作助手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

  五、构建海峡西岸文化中心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逐步健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文化强市。

  1、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强化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扶持引导,加快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乡村文化,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以及闽剧、评话等地方传统艺术,打造“闽都文化”品牌。重点建设福州社会事业大楼、图书新馆、林则徐主题公园、“三坊七巷”保护开发利用工程、昙石山基地保护二期工程、寿山石国家地质文化公园、海洋考古博物馆、船政文化二三期等一批重点项目。

  2、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树立文化经济观念,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规模效益较好的文化产业集团,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壮大文艺演出、艺术培训、影视广播、信息传媒、动漫娱乐、文化旅游、出版发行、网络服务等文化产业,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产业资源重组,建立和完善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各类中小文化企业互补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加强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繁荣文艺创作。创新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增强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能力。稳妥推进经营性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向公司制过渡。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多种投资主体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职能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扶持健康向上文化,抵制腐朽文化,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繁荣文化市场。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查,把好资质、产品、资金、人员、技术等准入关。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有效使用网吧监控平台。严厉打击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

  4、广播电视新闻档案事业。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深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广电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数字化,2006年全市县(市)广播电台建立音频工作站,2010年前市、县城区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提升《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和《家园》刊物的影响力,推进报业集团建设和发展。积极吸引国家级出版单位和省外民营资本进入图书批发行业,扶持发展2000家图书零售网点,壮大图书批发市场,建设海峡西岸出版物交易中心。大力发展印刷复制业,推进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整合壮大对外宣传力量,建立健全对外宣传统筹协调、对外新闻发布等机制。重视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建设。

  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建设健康城市。以“人人具有健康意识,人人享有健康生活”为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围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健康服务体系、巩固拓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医院”等健康城市建设活动,促进健康城市、社区整体联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以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活动为载体,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改,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每年完成15000座无害化户厕建设,到2010年全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由目前的66%提高到75%.

  2、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病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成国内先进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努力控制艾滋病、血吸虫病、乙型甲肝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和地方病。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卫生稽查机制,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建立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适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到2010年建成全省设区市中最大最强的医疗救治体系。加快疾病控制人才专业培养,全面提高全市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98人。重点建设福州市急救中心、传染病、艾滋病治疗中心、精神病院改建等项目。

  3、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合理配置城市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推进我市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向社区医疗卫生延伸,城区街道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轨,完成社区卫生机构建设,争取各城区都能创建全国社区卫生示范区。优化适应城区医疗发展、满足群众医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布局,西区(金山)建立三级医院1所、二级综合医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综合性医院8所;东区(长乐路以东)再建二级综合性医院1所、二级以上专科医院1所、一级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北区(华林路以北)再建二级综合性医院1所、二级以上专科医院1所、一级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南区(三叉街以南)再建二级综合性医院1所、一级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

  4、发展特色中医药业。加大对中医药基础设施、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推广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突出中医药优势特色建设。实施创建国家、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促进中医药业健康快速发展。2010年福州市第二医院建成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力争有3-5项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获奖,3个省级和20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达标;八个县市中医院急诊科达到综合性医院急诊科标准,建设2-3个达到国家、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5%中心(站)达到省、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建设标准,5个县达到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罗源县达到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30%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达到示范建设标准。

  5、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强群众体育活动网络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深化训练体制改革,加强体育名牌项目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以及训练基地设施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建设1-2个国家级、省级训练基地,实现第13届省运会金牌、总分第一,力争第6届全国城市运动会金牌、总分进入先进城市行列,竞技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领先地位。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体育消费增长。改革体育场馆运行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发展体育事业、体育产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到201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45%以上,各县(市)区有3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农村体育先进乡镇,60%以上的街道达到国家级体育先进社区标准。

  第九部分  创新机制  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四个推进”,把握“四个基本”,落实“四个关键”,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平安福州”建设,强化经济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为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结合,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在决策前主动与政协协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政策,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推进依法治市。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注重提高立法质量。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快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五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形成依法办事风气。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坚持以德治市,着力增强城市精神推动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集中宣传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普及规范、营造氛围、推动实践”的思路,围绕公共场所道德、市民交通意识、公共设施维护等内容,以“诚信福州”和“争当文明福州人”活动为载体,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落实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情操陶冶、基础建设、环境优化“五大行动”20件实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六大基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2、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提升省会中心城市的文明水平。按照“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的目标,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县(市)区、省级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抓好市民行为规范教育、公共设施建设、环境秩序管理、社区服务和提高文化品位等工作,打造“走进美的小区”和“百镇千村万场文化下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精品;着力强化文明村镇创建,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推进移风易俗活动为重点,开展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先进文化进祠堂”以及星级文明户等创评活动,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继续以“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为载体,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推广规范化服务,促进行业服务与社会服务联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取得实效;继续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以及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类基层创建活动,形成全面深化、全面提高的创建格局。到2010年力争80%以上县(市)区评上省级以上文明县(市)区,公民文明素质、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推进“平安福州”建设

  突出建设“平安福州”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两个主题,做到“两个始终”(始终绷紧对大局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稳定负责这根弦,始终绷紧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发生重大事件这根弦)、“两个坚持”(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提高”(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两个建设”(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提供保障。建立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出现情况时,做到责任、措施明晰,应对及时有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将小事化解在村(镇)、化解在社区(街道)。建立“严打”长效机制。坚持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提高对重大恶性案件的攻坚克难能力。完善网上追逃新机制,在破大案、追逃犯上狠下功夫,深化“破命案、缉枪毒、查危爆”专项行动,消除治安隐患。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以打击促整治、促防范。加大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邪教组织犯罪打击力度,继续开展对路面“两抢”、“两盗”、偷私渡、“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治理,抓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外来人口管理、吸毒人员收戒帮教、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建立治安防控机制。深化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巡逻见警率和现行抓获率。大力发展群防群治组织,落实“1121l”工程(即每个社区有一个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有一个社区警务室、有一个治保会和一个调委会、有一支治安巡逻队、有一个流动人口协管站),健全社会面的人防、物防、技防、协防网络。加快“金盾工程”建设步伐,提高综合指挥调度水平,积极争创“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市”。建立重点目标管理机制。加强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危爆剧毒品单位的监管,强化对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把场所、行业治安管理的工作重心从审批发证转移到依法监督、查处。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提升交通组织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认真落实反偷私渡综合治理工作“五个纳入”机制,有效遏制沿海地区非法移民活动。

  四、强化经济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四大职责,逐步形成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简化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前置审批向后置审批转变,提高审批透明度;全面推行重大项目无偿代办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凡已出台的鼓励扶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要坚决兑现。着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完善社会化、多元化公共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城市公用服务和生产服务设施,增强市场机制在社会事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

  2、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基础优先、门类齐全、区域均衡、体现公平的公益服务体系。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做到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督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加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清理整顿,严格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进一步推广完善“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作业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新型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竞争上岗,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聘后考核、收入分配、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障等各项配套政策。

  3、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在“十一五”中期全面完成包括市属市政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加快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增值。规范国有产权交易,保障国有产权不流失。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的适时接续。

  4、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坚持“非禁即入,放手发展”, 扩大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行业和领域,重点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参与社会事业非盈利性和盈利性领域,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实施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措施,实行公平待遇,全面清理不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减少行政审批,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权益。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创新,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民营企业推进资本联合、重组优化,扶持一批有竞争力民营企业上层次、上规模,鼓励民营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放宽贷款期限,组建担保机构,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进行直接融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企业公平竞争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性科技扶持资金。规范民营企业用工,引导监督民营企业尊重职工权益。积极培育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快捷信息服务平台,健全服务机制,成立专门协调民营经济发展机构,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5、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展各类要素市场,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和土地市场,完善人才、技术市场。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原则,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中介组织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产销直挂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服务承包机构,加快超市、仓储式商场、物流中心等发展,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1、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储备、管理与推介。建立形成“策划一批、储备一批、推介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滚动发展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具有发展战略影响、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等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共566项,总投资4627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254项, 总投资2706亿元;社会事业类83项,总投资246亿元;产业集聚类229项,总投资1674亿元。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分层、分级、分类落实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全面实行重大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建立重大项目咨询评估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追究制度、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后评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与国家、省的衔接,健全重大项目信息网络,加强协调服务,提高效率。

  2、发挥财政性投资导向作用。按照公共财政配置的重点要转到为全体人民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方向,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政府财政性投资要优先保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交通能源水平等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新增财力的使用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乡镇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努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不断提高重点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中的比重,通过实行规费质押融资、盘活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财政贴息、财政投资补助等方式,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3、建立多元化融资格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继续重视间接融资的基础上,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利用债券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融资、境外融资、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等形式,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机制。经营好城市土地资源,在坚持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出让土地的地价,控制土地投放总量,推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行基础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分离,把凡是可以投入市场营运的城市基础设施推向市场。适当调整公用行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模式与运行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公用行业实现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

  六、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三类”规划体系、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1、分解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做好与总体规划相衔接,以规划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搞好年度计划,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年度具体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建设项目上。

  2、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成立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分年度和中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督导意见建议,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3、建立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在总结“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范化的规划中期评估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难点、热点等方面,进行相关内容的滚动修订,以更好地指导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十一五”规划的宣传,让规划给人民以信心,给社会以希望,让政府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