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苏国资[2005]123号
发布日期:2005-10-27
执行日期:2005-10-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属企业:
为了促进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现就省属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对项目进行评价,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措施。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省属企业应高度重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将它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1、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是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与执行,项目设计施工和招投标,项目融资、资金支付及财务核算,项目运行及股权管理等,进行回顾、总结和评价。
2、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主要是对项目预期的财务目标和经济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投资、收益、营业收入、成本、利税、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实现情况;项目建设与运行达到设计能力和技术要求的情况;项目管理体制、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竞争能力,以及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资源供给对项目持续能力的影响等。
3、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调查、评价的情况,认真总结项目决策、实施、运营等环节和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经验与教训,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已实施项目和在建项目进行完善、对今后投资决策和管理进行改进的对策措施。
三、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实施
1、以企业为主体。各省属企业负责本企业及下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项目业主作为项目法人单位,配合投资主体具体实施项目后评价。后评价可以由企业自评,重要项目可以委托有能力、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省属企业要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管理系统和定期检查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各个阶段的技术经济档案,为后评价工作积累完整的资料和数据。
2、突出重点项目。省属企业要制订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后评价的重点项目。凡是对企业长远发展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有较大影响的项目;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条件和组织管理体系比较复杂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品市场、原料供应及融资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都应该进行后评价。已向省国资委备案的项目必须进行后评价。
3、加强组织指导。省属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具体办法,组织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对下属企业后评价工作的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可参照《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进行。向省国资委备案的项目,后评价报告完成后应及时报送省国资委。省国资委根据情况在省属企业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推动省属企业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同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