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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时间:2008-03-18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中共襄樊市委

发布日期:2008-3-18

执行日期:2008-3-18

生效日期:1900-1-1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难得的好局面,粮食连续4年增产,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改善,社会事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农村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发展目标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农业增加值增长4%.

  一、努力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

  1、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要坚持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中央“三个明显高于上年”的要求,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同时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2008年市财政新增支农资金1000万元以上,与原有的支农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支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严格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投资环境,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开发,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2、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强农民补贴网建设,采取丰折通“、丰卡通”等形式,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水稻、小麦、棉花、油菜)、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探索良种补贴与良种推广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2008年,市、县(市)区财政继续对乡镇在编干部给予工资补贴,对村支书给予生活补贴,对部分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对部分乡镇进行农技推广经费补助。继续做好涉农政策公示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丰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

  3、形成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要通过结构优化增收,加快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要通过降低成本增收,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促进秸秆等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要通过非农就业增收,提高乡镇企业、家庭工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改善务工经商人员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

  4、实施优质粮油产业振兴计划。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着力实施优质水稻、优质小麦、优质油料作物振兴计划。依托梅园米业公司,建立100万亩优质稻米订单生产基地;依托金华、万宝集团,建立25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生产基地;依托襄阳鲁花、老河口奥星、宜城天鑫公司,扩大花生种植面积,建立100万亩“双低”油菜、100万亩花生和30万亩芝麻订单生产基地。优化粮油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优质率。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搞活粮食流通,支持农户科学储粮。

  5、积极推进畜牧水产业发展。开展畜牧大县、水产大镇创建工作,加快转变畜禽、水产养殖方式。大力推广生猪“150”、“500”养殖模式,提高规模养殖比重。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方式,强化水生物资源养护,积极调整水产品养殖结构,2008年全市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70%,小龙虾野生寄养面积达到10万亩。认真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各种扶持项目。根据市委[2007]5号会议纪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2007年新建达标的100个“150”模式猪场、50个“500”模式猪场以及10个年出栏100头以上、10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牛场分别给予相应奖励。金融部门和担保机构实行重点倾斜,对新建、扩建达标的规模养殖场,通过提供担保贷款、贴息等办法给予支持。

  6、扩张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巩固发展优质水果板块,扩大城郊蔬菜板块,加快发展食用菌、麦冬、山药、茶叶、烟叶、核桃、大头菜、柳编等地方特色板块,新增特色农业基地面积10万亩。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在巩固南漳县国家级桑蚕基地的基础上,力争把保康县列入国家支持项目。重点建设食用菌、芝麻、双孢菇出口创汇基地。开展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烟叶“千村千亩”工程建设。

  7、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宣传和推广力度,大力兴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市、县(市)区财政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在襄城、襄阳、樊城建设10个千亩以上城郊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在保康建设3个300亩以上高山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搞好产地准出和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加强质量监控,保障消费安全。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008年力争新增“三品”认证40个以上。加强“襄阳大头菜”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三、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8、支持培育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担保规模,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加快资产重组步伐,推动骨干企业上市融资。搞好资源整合,促进大米、麦面、茶叶、蔬菜、酒类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继续坚持市领导包扶重点龙头企业制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紧密性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创新营销方式,搞好品牌建设。重点培植万宝、鲁花、奥星、祯德等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积极支持梅园、襄大、大山、金华等过5亿元的企业,2008年争创2个以上中国名牌农产品、3—4个湖北名牌农产品,新增国家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

  9、着力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以打造100亿元市级食品加工园区、200亿元食品加工大市为目标,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加工园区建设,搞好园区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力争2—3年内见成效。鼓励本地企业发挥自身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向食品工业园区投资。制订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力度,支持中粮、光明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入樊发展。加快县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促进襄樊由农产品生产大市向加工大市跨越。

  10、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全市2008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以上。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运作规范、带动力强、覆盖面大、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2008年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国家涉农项目。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中介组织的带动作用,搭建农民与市场对接的桥梁。

  四、加大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工作力度

  11、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步伐。加大“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雨露工程”等培训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调,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全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的目标。积极培育“宜城的哥”、“枣阳焊工”等劳务品牌。加强信息引导和驻外省、市劳务基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提高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积极破解本地企业“用工难”问题。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进一步消除阻碍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快建立公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劳务品牌打造、劳务基地建设以及跨区域维权和服务等活动。

  12、引导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各地各部门要关注劳务经济发展,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制定有利于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总结和宣传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劳务创业之星”评比表彰活动。积极打造创业平台,引导和鼓励更多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带领乡亲共同致富。

  13、全面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行动。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农民外出务工办证难、乘车难、子女入学难、保险转接难等实际问题。农民工子女在城区定点学校就读,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的同等待遇。严格执行 制度,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医疗保险范围,加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法维护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参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培育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切实解决务工家庭耕作缺劳力、老人无人赡养等问题。构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护体系,为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4、继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2008年新建通村公路1250公里,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路。市、县(市)区政府要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完善养护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并按照省里有关规定配套落实养护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有条件的乡村尽快开通客运班车。加快农村沼气建设,2008年全市力争新建农村户用沼气4.5万户。支持东风公司与农村能源部门合作,建立“社车入户三业循环”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提高沼气综合使用效益。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市财政继续按照人平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确保完成40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加大村庄规划和整治力度,力争使农村面貌有明显改观。

  15、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突出抓好水毁修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渠道清淤整治、江河堤防整治、水土保持治理和城区防洪排涝六大工程。实施丰洞一井“工程,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实施丰江两河”(汉江、小清河、唐白河)堤防标准化整治,全面提高防洪能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项目资金,对30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完成36座小水库溢洪道开挖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末级渠道硬化进行以奖代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落实水价政策,建好水环境保护工程。

  16、加大高产农田建设和低丘岗地改造力度。加强土地整理,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棉、油)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项目的资金整合,提高投资效益,建设高产农田10万亩,用5-7年时间改造30万亩低丘岗地。加强地力建设,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2008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00万亩,增施有机肥,促进土壤改良。

  17、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力推广新型农机具,扩大农机作业面积和领域。落实对农机作业服务的减免税政策,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继续免征养路费,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市、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队发展。2008年力争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1%.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引资发展农机制造业。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加大农机安全经费的投入,促进安全生产。

  18、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农村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广稻鸭共生、稻鱼共生、茶园养鸡等无公害农业新技术,开展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三北”地区植树造林,搞好“村村通”道路绿化,全市完成植树造林20万亩。积极争取并启动省级扶持的低产林改造项目,通过5—7年努力,全市力争完成低产林改造70万亩。抓好“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各类影响环境项目的审批,加强汉江流域及其支流的水污染防治,努力实现丰江五河“(汉江、南河、北河、小清河、蛮河、唐白河)按功能区划达标。

  六、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

  19、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科研教育资源,着力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平台、农业科研试验设施平台、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平台,加快建设“鄂西北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全市建立120万亩的花生、油菜、小麦和干红辣椒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力争亩产提高5%以上,示范基地农产品认证为绿色食品。加大对优质良种、配方施肥、轻简化栽培等重点技术和高效种养模式的推广力度,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五大作物高产优质创建活动,市政府对优胜单位进行奖励。实行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制,选择技术过硬、综合素质好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帮助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尤其增强对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的探测和预警能力,创新气象信息发布途径,提高气象服务农业的水平。

  20、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确保防疫密度达到100%.加大防疫经费投入,强化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督。加强畜禽标识工作,建立动物防疫保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加强重大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在全市建立100个监测点,逐步建立村级植保员队伍,发展专业化植保机防组织,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

  21、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8年全市建成县级配送中心3个、乡镇级农家店40个、村级农家店660个。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市区培育1家国家级农产品标准化市场,并争取列入国家“双百市场工程”项目,各县(市)区要积极培育发展1家省级以上的农产品标准化市场。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市场流通主体,支持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推介活动,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农进超”、“农改超”改造,不断扩大农产品进超市比重。鼓励和支持商贸、邮政、医药、供销、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22、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国家级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市建立和完善1800个乡、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整合涉农信息资源,采用丰网三机“(网站、电视机、电话机、手机)模式,建立农业信息平台,促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加强农技”110“服务队伍建设,2008年新建66个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点。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价格的监管。建立健全大宗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

  七、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23、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巩固和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解“三难”工作成果,大力推进“五有”(有宿舍、有食堂、有厕所、有饮用水、有澡堂)配套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选派城镇教师赴农村交流支教,落实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24、增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全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适当增加个人缴费,扩大农民受益面。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疫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和血吸虫病以及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健全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政府资助农村极端贫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

  25、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投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文化俱乐部、科技书屋、文化中心户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丰富农民群众的文体生活。以加强文明村、文明户的创建活动为主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推进乡风文明,促进新农村建设。

  26、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争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12万人,适度提高人均补助水平。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化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7、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对老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和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7400名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18200名低收入人口基本脱贫。加快“整村推进”步伐,切实抓好75个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的实施和78个村“整村推进”启动工作。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支持老区贫困地区培植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加大扶贫搬迁力度,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好1500个贫困户、6000人的生存和发展发展问题。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贫困老区村的突出困难。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支持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

  八、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8、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树立服务性政府的理念,注重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乡镇延伸派出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精简分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乡镇的发展,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丰票否决“事项。

  29、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各级财政要对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进行重点支持,严禁出现资金预算“上进下退”的现象。对“以钱养事”服务岗位、补助经费、服务合同和考核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督办,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运转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水平。

  30、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稳定承包权。做好林权登记工作,确保2008年底前南漳县、老河口市、樊城区、襄阳区、襄城区全面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其它县市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两金”免征政策,取消一切不合理涉林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林农负担。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鼓励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依法合理流转。加快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31、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市政府对化债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村镇银行试点。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全面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实行“两田制”,精简机构和人员,剥离社会职能,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功能,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发挥其在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耕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建立乡村债务管理制度,坚决制止新的债务发生。扩大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市10个村完成试点工作。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合理分类定性(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实行管养分离,按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促进水利事业良性发展。

  九、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32、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把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推动各项重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支持“三农”发展的强大合力。

  3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开展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村任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认真做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路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3月18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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