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赣府厅发(2007)89号
发布日期:2007-11-30
执行日期:1900-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行业协会得到较快发展,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拓展企业与省外、境外的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相关 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还存在着行业代表性不强、职能发挥不到位、结构不合理、自律机制不健全、行政依附性强等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现阶段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对于完善市场体系、完善社会组织、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是扶持支柱产业、促进产业集聚的客观需要,是大力推进我省在更宽领域、更高水平上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是在新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内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等措施,积极支持和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二、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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