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
文 号:东府[2005]66号
发布日期:2005-5-9
执行日期:2005-5-9
生效日期:1900-1-1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东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九日
东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规划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实现“五年见新城”目标的关键一年。要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落实、重提高、促发展”的方针和“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设定土地投资强度,加大土地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加快清理闲置土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控制投资规模适度增长,扶持和鼓励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加居民收入,引导消费结构性调整。改善居民消费环境,倡导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热点,促进汽车、住宅、旅游及个性化服务等消费。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加快地方电源及电网建设,重点做好输变电工程和配网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地方电厂生产,提高地方供电能力。引导用户自觉错峰避峰,合理用电。加快新建、改造供水工程和供水管网,提高供水能力,合理调度,保障供水。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抓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落实自来水价格、中小学教育收费及物业服务收费改革,密切关注农产品、水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价格走势及市场供求情况,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加快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巩固提高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等优势产业。培养以光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汽车零配件、精密装备制造和精细化工,适度发展重化工业。推进产业集群,突出抓好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毛织、家具、五金模具等产业的整合升级,扶持发展一批名镇、名企业、名产品。落实《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以现代物流业为突破口,壮大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旅游和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认真落实CEPA,主动引进和承接香港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旅游、信息服务、文化产业等行业,大力提升会计、 、设计等产业服务层次和发展水平。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项目。大力倡导资源节约,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发展“两自”企业,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引导和扶持,继续实施“民营企业50强”计划,推动企业培育自主技术和自有品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园区建设,进入IT产业等工业领域。以专业镇为依托,发展特色产业,构建有竞争力的本地产业群。引导本地企业加强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发展贷款、担保等社会中介机构,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用地难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坚持利用外资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发展后劲相结合,提高外资项目的准入门槛,推广联合招商模式,实行招商选资,积极招引世界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国内外大企业研发机构,引导外资向采购、服务、营销和研发等环节延伸。推进外源型企业植根本土,促进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形成自主技术和自有品牌。建立健全外贸促进机制、外贸监控预警和反应机制,大力协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继续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到香港、海外上市融资,开拓新兴市场,发展跨国经营。认真贯彻《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内的基础设施、投资与产业、科教、文化、卫生、环保、粮食等合作。继续完善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加快构筑“三位一体”大市区,积极推动中心镇发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环保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完成常虎高速、环城路、东部快速路的建设和莞长、莞惠、莞龙、东深等主干道的扩建工程,完成东升路和坝头路改造工程;建成樟洋、虎门、通明等地方电厂,完善电网建设;加快建设第四水厂二期、第二水厂扩建和第三、第四水厂管道连通工程等项目;完成群众艺术馆、市青少年宫、科技馆、大剧院、海关大厦、莞城三中新校、体校新校等工程。开工建设环莞快速一期、惠常高速谢岗段、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落实好轨道交通、沿江和博深高速东莞段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16家污水处理厂,完成20家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工作,兴建清溪、虎门两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全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厂、潲水处理厂。加快石油化工码头、仓储建设和液化天然气工程建设。切实抓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积极推进饮水和灌溉工程建设,建设拦污挡潮工程,将位于咸潮威胁区域的水厂取水口集中上迁。推进东莞大堤和挂影洲围达标建设,全面完成小型水库达标建设任务。
五、加强各项管理,统筹城乡发展
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建设,继续加强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抓好交通、市政、建筑三个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养殖业污染整治、内河涌整治和工业污染整治,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开展建设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完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检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种无证经营、制假售假企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信用中介机构的运作,积极构建信用体系。继续落实好种粮直接补贴政策,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加快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以花卉苗木为重点的特色产品和果蔬优势产业。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进一步理顺粮食管理体制,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加快筹建麻涌、莞城两个5万吨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改造粮食仓库。落实好新增粮食储备任务,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六、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进一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尤其要加快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向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转制。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落实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全面实现核准制,继续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规范备案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在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转变居委会职能,落实社区社会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七、统筹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
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高中教育成果,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增加市镇财政对农村小学经常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推进研究开发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松山湖大学城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继续引导企业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积极实施育才工程、聚才工程,努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激发文化创造的活力,加快建设重点文化设施,发展文化产业,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加强对人口出生情况的监控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优化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率。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做好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完善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扩大体育消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着力打造“魅力新东莞”品牌,建设五大森林公园,发掘历史文化资源,不断提升城市旅游新形象。
八、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继续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完善扶持政策,重点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组建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征缴政策,探索建立以自愿参保为原则的企业年金制度。加强基金监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下移工作重心,探索建立社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对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管理,系统构建社会治安网络。进一步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开展“千干扶千户”活动,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难、看病难、子女读书难等问题。推进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的联合办学、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卫生站建设等工作,积极改善困难群体生活。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执行监察,认真排查和处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及时解决征用农村土地、城镇居民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引致的上访问题,积极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九、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总体要求,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加强对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意见,做到科学规划、民主规划,切实将“十一五”规划编制成为一份真正具有战略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蓝图。
附件:2005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