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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修订《杭州市技术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7-10-24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  号:杭经投资〔2007〕358号

发布日期:2007-10-24

执行日期:2007-10-24

生效日期:1900-1-1

市工业、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大工业投入的要求,引导、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杭州市技术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杭经投资[2003]603号、杭财企一[2003]1110号)进行了修订,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大工业投入的要求,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实现技术进步,加快我市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对《杭州市技术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杭经投资[2003]603号、杭财企一[2003]1110号)修改完善的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从事工业投入和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和相关个人。

  二、考核内容和奖励条件

  (一)对各区、县(市)政府工业投入情况采用百分制考核

  1、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分值为40%.

  2、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竣工率考核,分值为20%.

  3、建设标准厂房和盘活存量土地考核,分值为20%.

  4、项目进度、信息报送时效考核,分值10%.

  5、为企业服务满意度考核,分值10%.

  (二)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及市级部门优质服务单位奖励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两项制度、两项活动”,全面推进工业项目实施,成绩显著。

  2、主动为企业服务,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4、为实现我市工业投资增长,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

  (三)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奖励条件

  1、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工业投入和技术改造,评选年度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数额超过2000万元,投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对杭州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推动作用,已竣工投产或基本建成,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2、企业发展良好,持续投入能力强,经济增长潜力大,评选当年实施单位生产经营良好,实现利税在1000万元以上,新建企业的工业投资项目不受此限制。

  3、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行为。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规范,认真、及时、准确填报、反映项目进度情况。

  (四)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奖励条件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根据企业的特点,组织实施好项目,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质量好,及时准确完成各项工作。

  3、热情为项目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受到企业好评。

  三、考核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1、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区、县(市)6名,分别是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4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万元。

  2、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市级部门优胜单位不超过5家,奖励人民币3万元。

  3、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先进企业30家,奖励人民币2万元。

  4、杭州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50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考核奖励程序

  次年初,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根据考核内容和评优条件,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和初审工作,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附。各区、县(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 内容  基本分  评分标准  加 分  减 分  自评分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完成情况  40 1、完成杭州市下达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计划,各得基本分20分,2、完不成目标按完成度得分。目标完成度得分=[实际完成的限额以上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目标]×20分。  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超过目标值每超1亿元加1分;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1分。
两项合计最高加10分。  
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低于目标值每低于1亿元扣2分,直至扣完。    
 重点项目开工率、竣工率  20 1、开工率达到80%,得基本分10分。2、竣工率达到45%,得基本分10分。  1、开工率每提高10%加1分;2、列入市重点技改项目计划且开工的,每项加0.1分;3、竣工率每提高10%加1分,最高加5分。  开工率、竣工率减少10%扣1分,直至扣完。    
 建设标准厂房和盘活存量土地  20 1、完成新建、改建及扩建标准厂房年度目标得基本分10分;2、完成盘活存量及闲置土地(厂房)年度目标得基本分10分。        
 信息报送时效考核  10 1、及时正确通过杭州市技改项目申报系统平台上报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得基本分5分;2、按季报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度情况得基本分5分。    不按时按要求报送适当扣分。    
 为企业服务考核  10 主动为企业服务,积极申报重点项目,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工作配合得基本分10分。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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