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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9-05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石政办发〔2007〕56号

发布日期:2007-9-5

执行日期:2007-9-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下半年招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下半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与中央直属大公司、大集团和东南沿海发达省、市企业的合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并建立信息库;推进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并建立信息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关于推进与中央直属大公司、大集团合作工作安排意见》、《关于推进与东南沿海发达省市企业合作工作安排意见》和《关于推进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的安排意见》,切实落实责任制和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招商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报告招商工作进展情况,9月中旬前向市政府提交阶段性报告,11月中旬向市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同时,市政府将不定期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调度,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及需市领导推动的重大合作项目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1:关于推进与中央直属大公司大集团合作工作安排意见

  一、责任分工

  我市推进与中央直属大公司、大集团(简称央企)合作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所属企业与央企进行合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央企重组、整合和扩张的有利时机,积极吸引央企来我市投资,加强与央企的长期战略合作,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做出安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建立客户信息库

  1.市发改委将央企资料信息整理汇总后,供各级各有关部门查询使用。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填报已与(或拟与)我市合作央企信息表(附表一),谋划拟与央企合作项目信息表(附表二),摸清我市与央企合作底数,建立动态客户信息库。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央企分类排队,逐一研究,了解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动向,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与我市企业合作的央企,列为重点合作对象。

  (二)谋划、收集招商项目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企业根据我市“五大基地”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抓紧谋划一批针对央企的战略支撑性招商项目,并进行积极推介。

  (三)精心组织对接洽谈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工作班子,积极推动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工业园区与央企进行对接洽谈。每个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有针对性的筛选10家以上央企,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所属企业,集中9、10、11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登门拜访和洽谈,主动开展对接合作。

  2.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要及时向市发改委反馈信息,需省、市领导推动的重大合作项目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附表三),形成省、市、县及我市有关企业与央企的互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责成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与央企合作项目的支持、服务力度,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在谈项目,要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全力推进。同时,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还要加强与中国500强企业的合作,与中国500强企业合作按照与央企合作思路积极推进。

  2.9、10、11月中旬,市发改委将召开三次调度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3.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汇总的信息及联络员名单报市发改委经济技术合作处,联系电话:86688217,邮箱: ,11月20日前向市政府写出总结报告。

  附件3:关于推进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的安排意见

  一、组织协调

  我市推进与世界500强合作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并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作为招商引资重点,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工作联系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积极推进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谋划项目,建立信息库

  1.市商务局将世界500强企业简要情况及在华机构联系方式登载在石家庄市商务网上供各方查阅,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利用多种渠道了解世界500强信息。

  2.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摸清世界500强公司在本地已投资设立项目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有关再投资意见等)和在谈项目情况。

  3.结合本地发展优势和发展战略,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各类园区为载体,以建立立县、强市、富区的战略支持性项目为目标,提出拟向世界500强推介、寻求合作的具体项目。

  4.认真分析、研究世界500强的行业背景、投资领域、投资信息和在华工作机构情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

  5.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拟重点联络和寻求合作的世界500强公司,研究制订招商联络、推进合作的具体工作计划。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将上述情况务于9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建立我市推进与世界500强合作信息库。

  (二)拜访客户、推介项目,开展对接洽谈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大中型企业要组织专业工作班子,按照国际商务的通行做法制定拟合作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和合作方案,集中9月、10月、11月三个月的时间与重点联络的世界500强公司进行专业对接、专业沟通、专业促进。市政府主管领导、各县(市)、区领导负责对分管行业、部门项目洽谈、客户联络工作的组织指导,积极邀请世界500强企业代表机构负责人来访考察,并相应安排好省、市领导高层推动工作,为今后更加有效地推进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市政府于每月15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与世界500强合作工作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客户联络、拜访、来访情况及项目推介洽谈及达成合作意向等进展情况分别汇总上报。

  (三)强化宣传,互动交流,组织重点活动

  市政府将于9月下旬在天津、北京举办专题推介会,邀请世界500强公司代表参加,重点展示石家庄市开展大合作、寻求大发展和城市未来发展规划,推介重要项目。

  三、工作要求

  按照“办好现有项目、洽谈新建项目、争取增资项目”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与世界500强合作工作中,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强化对已建设项目的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立的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服务,切实帮助项目单位解决生产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企业扩大投资和再投资,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抓好对在谈项目的指导和推进。对正在洽谈的项目,要制定专项推进计划,落实责任和进度要求,全力推进,争取尽快签约、早日建立。

  (三)提高对世界500强企业的招商实效。世界500强公司是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主体,开展对世界500强企业的招商工作要做到周密、严谨、务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于11月15日前将推进与世界500强合作工作情况报市商务局进行汇总。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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