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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05-10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  号:苏政发〔2007〕56号

发布日期:2007-5-10

执行日期:2007-5-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制定的《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5)24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增强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 ,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推动政府机构节能,通过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倡导理性消费与绿色消费。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实施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普及能效标识知识,使千家万户熟悉标识样式,看懂了解标识信息,对相关行业的生产商、销售商开展专题培训,使其熟悉能效标识制度,增强自律能力。

  省经贸委
  2007年5月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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