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文 号:皖政〔2007〕1号
发布日期:2007-2-5
执行日期:2007-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和重点
1.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服务,改进监管,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不断提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150万户,非公有制企业户数达到26万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1000户、10亿元以上的100户、50亿元以上的10户。
2.发展重点。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进入以大企业为核心的分工协作网络和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和引导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自身发展和资本运作做强做大。鼓励和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现代制造型、科技创新型、农产品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
3.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国家 》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对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实施股权激励,稳定企业人才队伍。
27.扶持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进一步壮大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收购等途径组建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集团。
七、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28.改进监管方式。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监管程序和方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对于企业的投诉、申诉、行政复议,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受理,限时办结。
29.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有关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备案等手续,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30.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化服务。建立完善融资、创业、技术、培训、法律、质量、市场和信息等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信息、信用评价、管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
31.建立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和协调机制。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县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年度计划,加强宏观调节和产业引导,实行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统计部门要抓紧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32.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表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创业、创业光荣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