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文 号:晋政发〔2006〕49号
发布日期:2006-12-23
执行日期:2006-12-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有效途径,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落实循环经济理念,在企业、园区、社区、区域等层次着力推进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区域循环式开发,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适合山西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形成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的循环经济体系框架,构建资源再生、产业延伸的循环经济承载平台。全省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明显转变,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弃物排放量明显减少。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企业、生态园区、绿色社区和区域,试点企业开展能流、物流集成和废物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基本完成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功能建设,试点区域建立起循环经济基本框架。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煤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循环模式的普及率达到40%以上,高载能产品的能耗、水耗、原材料消耗降低到国家平均水平;全省条件适宜的农村,沼气与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普及率达到40%.
(二)主要指标
资源回收率指标:煤炭资源总回收率提高到60%,煤矿井下瓦斯气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铝土矿为主体的共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
资源生产率指标:万元GDP综合能耗5年下降25%,万元GDP耗水量下降3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农业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0.56,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5%,城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
二次资源利用率指标:冶金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率分别达到90%、70%和60%,洗中煤、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矿井废水复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城市污水回用率达50%以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秸秆等农作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65%.
废物排放率指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4%,化学耗氧量(COD)排放量下降13%,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小于26千克,万元GDP烟尘排放强度小于18.6千克,万元GDP化学耗氧量(COD)排放强度小于12.5千克,万元GDP废水排放强度小于30吨。
三、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循环经济试点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煤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提高能源、水、矿产和土地等战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同时带动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以消费领域废弃物为切入点,全面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建立循环型社会;充分发挥试点单位“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作用,全省范围内在企业、行业、园区、社区、区域5个层面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全省确定30个循环型企业(其中20个工业企业,10个农业和服务业企业)、10个生态经济园区(其中3个生态农业示范园区、4个以企业为主体的生态工业园区和3个循环型高新技术及生态物流园区)、11个社区,11个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探索模式,积累经验,完善政策、技术和经济措施,逐步形成重点突出、全面推进、齐抓共管的循环经济发展大格局。
(一)企业层面
1.工作任务
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夯实发展循环经济的微观基础。通过实施能耗定额、用水定额和污染物排放限额,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100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运行机制。
2.主要措施
优先采用可利用的废物或二级原材料,对容易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原材料,积极寻求可替代物;产品采用易回收、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降解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加强节能管理,开展系统节能,全面降低能源消耗,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评价制度;鼓励废物、余热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企业要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情况进行监测。
(二)行业层面
1.工作任务
推进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产业体系。在产品结构调整上,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延长产业链,降低产品消耗;在产业结构调整上,重点提升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煤化工、建材等产业的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间相互融合,提高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及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
2.主要措施
煤炭行业统筹规划煤炭资源,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推进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煤炭勘查和开发的准入门槛,调整改造中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广普及矿井疏干水利用、煤泥浮选、煤水闭路循环技术;鼓励利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生产电力和新型建材产品。加快建设沁水煤田南部的晋城矿区、沁水煤田北部的阳泉矿区、河东煤田中段的柳林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发展煤层气发电、煤层气制甲醇、二甲醚等。
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的小型煤矿数量减少70%,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的煤炭产量要占到总产量的90%以上。全省煤层气开采规模达到60亿立方米,煤炭洗选比重达到70%以上,吨原煤开采耗电降到30千瓦时,煤炭回采率达到75%以上。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和大型煤矿主要工业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 法规的行为,扩大和保护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
全省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把重点宣传、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八)进一步密切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发展循环经济要走对外开放之路,加强国内和国际之间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成熟技术与成功经验,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开展循环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试点省市的交流合作,总结并推广省内外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有效做法,走出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有山西特色的发展循环经济路子。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