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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08-20

发文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郑政办文〔2007〕95号

发布日期:2007-8-20

执行日期:2007-8-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郑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7)39号)和省公安厅等部门《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豫政办(2007)71号)的要求,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平稳,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07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国家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建设顺利进行,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等 (互联网)

  附件1: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联络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许福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战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勋 市综治办副主任

  程筱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中正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锡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安德 市广电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李文松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副主任:王栋梁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王 昱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成 员:李 磊 市综治办

  乔 慧 市发展改革委

  李 俊 市国资委

  韩 虎 市工商局

  崔 亮 市广电局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王志刚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郭 慧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李 磊 市综治办

  乔 慧 市发展改革委

  李 俊 市国资委

  韩 虎 市工商局

  崔 亮 市广电局

  杨卫东 市电力公司

  丁照全 网通郑州分公司

  宋 飞 移动郑州分公司

  渠中焦 铁通郑州分公司

  王海宽 联通郑州分公司

  附件2:河南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及重点地区

  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

  2007年4月15日郑州登封市网通分公司大金店支局600对电缆被盗300米,直接损失61580元。

  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重点区域

  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

  附件3: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及重点整治区域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

  2007年4月30日登封市分公司位于唐庄井湾西山型号为100对电缆被盗1200米,直接损失47652.8元。

  2007年5月22日新密市分公司位于岳村-卢沟村型号为300对电缆被盗175米,直接损失20361.00元。

  2007年5月11日巩义市分公司位于鲁庄赵城耐火厂门口型号为300对(2条)、200对、10对电缆共被盗520米,直接损失20694元。

  2007年5月22日荥阳市分公司位于广武军张至孙砦型号为200对电缆被盗570米,直接损失34775元。

  郑州市“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区域

  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管城回族区、郑东新区。

  附件4.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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