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文 号:公发[1993]10号
发布日期:1993-12-1
执行日期:1993-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公开处理,并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媒介公开报道,以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声势,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对有关部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或者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他们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加强防范,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各地接到此通知后,要及时将贯彻执行情况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1993年12月1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文 号:公发[1993]10号
发布日期:1993-12-1
执行日期:1993-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公开处理,并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媒介公开报道,以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声势,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对有关部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或者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他们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加强防范,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各地接到此通知后,要及时将贯彻执行情况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199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