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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用有害颜料给鲍鱼增加菜色被公诉

时间:2014-09-26

  新华网杭州8月25日电 (记者裘立华)厨师陈某为提高菜品卖相而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5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起诉。

  据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介绍,陈某,1987年生,广西人,2012年6月与杭州某酒店签订了承包酒店厨房鲍翅间的协议,由酒店提供场地,由陈某负责制作加工鲍鱼、鱼翅、辽参、鹅掌、雪蛤等系列菜肴,菜肴的主料、汤料、加工器具及他的帮工等均由陈某个人负责,利润陈某占55%,酒店占45%。

  2013年初,有顾客反映酒店鹅掌颜色不好看,酒店厨师长遂让陈某调整提高,如果还是做不好就要换人。3月以后,由陈某做的鹅掌、鲍鱼等菜品果然好看了很多。8月6日,杭州市卫生局对该酒店检查,在鲍翅间工作台下面柜子里面查到一瓶“双燕牌”鲜艳颜料,随后查封了11只鲍鱼、2公斤左右鹅掌等物。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扣押的鲍鱼、鹅掌等物查出了酸性橙Ⅱ,这正是“双燕牌”鲜艳颜料的成分之一,而卫生部早在2011年4月就已明确酸性橙Ⅱ系非食品添加剂。

  “双燕牌”鲜艳颜料,俗称大红色素。陈某说,早在他学厨师的时候,就听师傅说起过这种颜料。他知道这不属于食用颜料,对人体有害,但因怕丢工作,仍然买来使用。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介绍,经查,自2013年3月至案发,陈某使用“双燕牌”鲜艳颜料加工、制作鲍鱼12只,鹅掌100余只,其中已出售含有鲍鱼、鹅掌菜肴98份,仍有鲍鱼11只、鹅掌2公斤未出售,涉案金额4786.2元。

  检方认为,陈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将陈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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