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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防副队长为儿子摆23桌生日宴遭举报被停职

时间:2014-09-26

  8月15日,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巡防大队副大队长杨国梁为儿子庆贺10周岁生日,在酒店大摆宴席,9月12日凌晨1时许,此事被人实名举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天从蚌埠警方了解到,杨国梁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调查。

  举报人 我手里有视频证据

  昨天下午,记者从蚌埠一家网站论坛上看到,实名举报人叫郭彪,帖子上留有他的手机号与身份证号,并称自己手里有视频证据。另外,郭彪还举报10年前,杨国梁对他进行过非法拘禁。由于是实名举报,帖子发出后,仅一天时间,就被网民跟帖评论24页。

  “龙子湖分局纪委找我刚谈完话,我把杨国梁摆宴席为孩子庆贺生日的详细情况说给纪委的同志听了,在酒店偷拍的视频也在前几天寄给了省公安厅,这段视频我还有备份。”昨天下午,郭彪告诉记者,他在马鞍山有一个经济案件,那边的警方还没有对他上网追捕,他要赶在被上网追捕前投案自首,“由于要进去了,所以不忌讳举报。”

  郭彪还告诉记者,他过去曾是一名职业拍客,专门为一些网站拍视频,按视频点击数量拿钱,现在在蚌埠摆地摊卖服装。

  当事人 承认为儿子过生日

  “给儿子庆贺10岁生日属实,当时请的是亲戚、同学、同事和战友,安排了18桌,后来有的亲友家里来的人多,就增加到23桌。”杨国梁告诉记者,他知道有人在网上举报他为儿子庆生,但请的人中绝对没有举报中称的“涉黑人员”。至于郭彪举报他在10年前对其非法拘禁,杨国梁称:“绝对没有这事,郭彪关在事故大队一夜,那是交警的事,详细情况不清楚。”

  杨国梁说,早在半个月前,郭彪就已发过一个帖子,举报他为儿子庆贺生日,当时他托朋友找郭彪,要求把帖子给删掉,但郭彪提出要六千元钱,他准备给四千元,郭彪未同意,“郭彪后来通过朋友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让我往这个账户打钱,我没有同意。”

  对于杨国梁提到的六千元之事,郭彪称,杨国梁托人说准备给他六千元,但他没有要,“非法拘禁的事,时间太久了,也只能陈述经过,拿不出证据,现在就等分局对杨国梁为儿子庆贺生日这事的处理结果了。”

  警方 存在违规请客收礼

  昨天下午,针对郭彪实名举报,“龙子湖公安分局”在当地论坛发帖称:“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分局纪委对帖子中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目前,龙子湖公安分局巡防大队副大队长杨国梁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调查。如查实其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龙子湖公安分局真诚感谢广大网民对我局工作和民警的监督。”

  记者随后从蚌埠市公安局得到证实,该帖是当地警方所发,对杨国梁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主要是为了方便调查。经初步调查,杨国梁为儿子过生日违规请客收礼之事基本存在,龙子湖公安分局表示,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张安浩

  中纪委发布的8月份第三个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周报”,通报了全国各地查处的153起典型案件。不同以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类案件首次超过“违规使用公车”,首居违规榜“榜首”。

  此前,不论是周报还是月报,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类型一直以“违反公车使用规定”居多。但此次周报,“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类案件只有19起,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高达31起,首次超过“违反公车使用规定”,位居违规榜第一名。

  湖北省纪委一共通报了16起案件,均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除了红白喜事,还有“升学宴”“出生宴”“生日宴”“满月宴”等。

  “擅自脱岗、离岗”类案件也超过了“违规使用公车”,达27起。其他发案率较高的违规类型还有乱发福利(13起)、接受宴请(11起)、公款旅游(11起)等。 据《新京报》

  □延伸阅读

  何为大操大办?

  “严禁大操大办”的法理依据出自《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第三款——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

  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提出,这里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所称的“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所称的“造成不良影响”,是指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所称的“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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