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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恐吓百家小店老板 称不给钱就投毒

时间:2014-09-26

  南都讯 记者郭锐川 通讯员潘蕾 一男子发短信给100来家路边小店的老板,威胁不给钱就投毒,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飞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8月底,被告人邓某飞预谋通过发短信恐吓敲诈钱财。邓某飞先购买了一个手机号码,并上网收集了有关餐厅、小店招聘信息时留下的负责人手机号码约100个,然后编辑手机短信分别发送给这100个号码。短信内容是其准备在被害人的店投毒,要求被害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将5000元转到指定账户,如收不到,其将不择手段向被害人店内消费的顾客投毒,还威胁如果报警就要报复。邓某飞通过这种方式共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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