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虞禄洋) 巨型烟花在沈阳市内腾空绽放,男子博得了女友的惊喜,也等来了警方的调查,为此他将被行政拘留5日。
7月3日20时,沈阳市皇姑区辽宁大厦院内,巨型烟花礼炮腾空绽放,突然的烟花鞭炮响声惊动了附近居民,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新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将正在违法燃放礼花的嫌疑人吕某某(男,47岁,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抓获,当场收缴一组尚未燃放的25响组合烟花。
经警方调查,吕某某当日与朋友们在辽宁大厦院内大排档为女友庆祝生日,为给女友制造惊喜,点燃了从沈北道义地区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的烟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目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吕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沈阳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沈阳市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城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为限放区,限放区内只允许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格管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活动当事人依法查处,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原标题:男子在辽宁大厦院内燃放 警方:限放时间外燃放烟花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