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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经理法院内偷手机 价值仅千元无法立案_新浪新闻</title><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建筑公司经理法院内偷手机 价值仅千元无法立案"><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南国都市报6月17日

时间:2014-09-26

  南国都市报6月17日讯 (记者 吴岳文) 6月16日,女子张丽(化名)到屯昌县法院办事,不料手机被盗,警方通过监控录像,最终锁定了小偷。17日,张丽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连声道谢。

  16日下午,张丽匆匆跑到屯昌县法院立案庭,告诉书记员她的手机被盗了。张丽称,下午3时30分,她的小孩在法院里乱跑,她忙着看护小孩,就把手机放在大厅里的长椅上,后来发现手机不见了。

  立案庭许庭长闻悉立即联系了法警队刘教导员。刘教导员一边安慰失主,一边帮忙报警。屯城派出所民警来到后,通过查看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张某某。张某某系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他是屯昌县法院近日立案的一系列案件中拟出庭参加诉讼的参与人。当晚,民警联系上了张某某,他供认了偷盗手机,并答应将手机送还。

  该手机价值1400元,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要求,因此,警方未对张某某进行刑事拘留,但将对其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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