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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男子打砸警车咬伤警察获刑

时间:2014-09-26

  两人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本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李世寅、吴艺明)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咬伤警察并打砸警车,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被告人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8日晚7时许,被告人陈某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就组织被告人余某伟及付某静(另案处理)等多人在中山市小榄镇宝丰市场表演时,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导致交通堵塞,并阻挠前来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及治安员执行公务。过程中,陈某国持拐杖砸坏警用摩托车、警用面包车的挡风玻璃,用剪刀破坏警戒线并组织其他成员阻碍执法车辆离开,余某伟持拐杖砸坏警用摩托车、警用面包车的挡风玻璃,付某静在被带离现场时咬伤执法人员刘某真右手臂,陈某国等人还纠集他人辱骂公安人员并煽动群众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随后,公安人员将陈某国、余某伟等人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国、余某伟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两男打砸警车咬伤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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