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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女协警挪用“事故款”炒黄金被判刑】浙江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女协警林玉萍利用职务便利,5年间挪用交通事故委托代付款等公款近250万元,用于消费及炒股票、炒黄金等。7月2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