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因怀疑自己非亲生,马某持刀砍死母亲。经鉴定,马某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丰台检察院今日通报,依法对马某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今年快30岁的马某是北京人,家住丰台区。马某自幼性格内向,有精神病家族史。以前曾经有过工作,但总是干一段时间就觉得同事在背后议论自己而辞职,后一直待业在家,由其母亲照顾。
2013年年底,马某和母亲在家中吃饺子,马某突然觉得母亲不是亲妈,在饺子里下毒。于是到厨房抄起菜刀,砍向母亲脖子。
母亲跑进卧室,马某一路追赶,并从褥子下又拿出把尖刀,继续扎母亲。在这个过程中,马某的阿姨给马某家打电话,母亲拿起电话呼救。马某的阿姨随即报警。
民警在现场抓获了马某,马某母亲终因失血过多死亡。经鉴定,马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案发当天无刑事责任能力。
承办检察官介绍说,马某存在精神分裂症,且在其母亲去世后无人照顾,为防止马某危害社会,检察院向法院依法提出了对马某强制医疗的申请。
强制医疗是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一章中规定的,针对的主体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鉴定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如果涉案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就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应由法院作出决定。
(原标题:孩子精神分裂 砍死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