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时间:2011-0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