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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退还问题

时间:2010-08-24

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有明确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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