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

时间:2010-06-15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