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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如何处理?
时间:
2010-04-12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待离婚案件审理完毕,再决定子女的抚养归属。如果被先行裁定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裁定的,
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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