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几种典型情况透视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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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27日江南晚报
典型1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
问:我于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是在婚后拿到房产证,婚后还在还贷,请问我这套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婚后归还的贷款的性质?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解答:所谓婚前财产是指结婚之前(即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所有的财产,所以你婚前贷款买的一套商品房,当然是你的婚前财产。至于婚后拿到的房产证,只是对你婚前所买的该套商品房的产权的确认,该房产证并不能改变该套商品房系你婚前财产的性质。
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如你和丈夫没有另行约定的话,则婚后无论是你们的一方还是双方来归还贷款,该婚后还贷部分的财产属于你和丈夫婚后的共同财产。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夫妻双方所得财产系共同财产。实际上该贷款系婚前你的个人债务,婚后你们用共同财产偿还了你婚前的个人债务,因此该婚后还贷部分依法应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典型2
婚前买房婚后卖房
问:我婚前买的房,现已结婚,现在想卖掉房子,我该怎样才能避开与妻子的财产资金问题呢?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解答:你可以和你的妻子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并确认卖房款归你个人所有并设立专有的帐户。
典型3
父母购房送给子女
问:我父母准备购买一套房子(我不出资),想把我加为共有人,请问我丈夫对该房有无权利?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解答:你父母购买一套房子想把你加为共有人的行为,可以视为你父母对你部分产权的赠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因此,你父母如没有明确表示赠予你个人所有,则你与父母共有部分的部分房屋产权,应该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
典型4
买了房子没结成婚
问:我现在遇到下列房产事宜,特来信求教!1994年,我外地男朋友在本市某处购买了一处房产,由于当时二人关系较好,又准备过年结婚,因此在购房时产权为我男友姓名,共有人一栏为空白。后来由于其它种种原因,迟迟没有结婚,2006年我男友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在没有任何前提和制约的条件下,明确说明双方对该房屋各占50%产权,并说明现房产证上为男友姓名,不影响各人所得的50%产权权利,并说明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及法律依据。请问该协议有效吗?单方面可以宣布无效吗?我现应采用什么途径成为产权共有人?如果现我们双方有争议该到哪里去诉讼?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解答: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们的协议只有在损害国家的、集体的、第三人的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情况下才可能被确认为无效。除此之外,应该说,你们的协议已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说你们中的一方认为对该协议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那么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自协议成立时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消,逾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你男友不同意增加你为产权共有人并协助办理,你可以诉至法院,该诉讼由该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典型5
工龄买房权属归谁
问:我家有姐妹三人,我母亲有一套居住权房屋,我大姐和二姐自愿把属于她们的那部分居住权房屋转让给我。后来我用我老公的工龄买下了这套房屋,所以房产证上写有我和老公两个人的名字,请问房律师,我这套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我和我老公是各持一半吗?)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解答:所谓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因此,你和你丈夫在婚姻期间,不管是用谁的工龄或者谁的收入购买了这套房屋,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且房产证是你和你丈夫的名字更表明该房屋系你们夫妻双方共有。另夫妻共有是指共同享有权利。
典型6
婚前房产婚后拆迁
问:我在结婚前妈妈赠与我一套私房,现在听说这里要拆迁,那么拆迁后所得到的房子和房款,今后还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解答:首先,要明确的是,你在结婚前你妈妈赠于你的一套私房依法应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将来拆迁所得的房子和房款,应该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如果你和你丈夫在婚后对该房屋进行过装修等价值的添附,则添附的价值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因该部分添附的价值拆迁所得则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