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时间:2006-04-30
案例: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分配?我村去年8月被征52亩地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单位将补偿款按时支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分配给被征地农民。请问,按政策规定,村委会应如何分配这些土地补偿费?嫁出去的女儿和新迁来的村民能否一视同仁也分到补偿费?分析:《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5条规定,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出嫁女和新迁户的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的规定,只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应依法享有土地补偿费。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