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了明确,即: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方案》要求,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含退休人员)。
3. 失业保险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4. 工伤保险
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