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城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标牌的制作、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要分别悬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二、定点标牌分为铜质标牌和纸质标牌两种: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卫生所、医务室等)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悬挂纸质标牌,其他医疗机构应悬挂钢质标牌,零售药店应愚挂铜质标牌。
三、定点标牌样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定点标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作,并进行编码管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标牌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管理制度。
四、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的10日内,将定点标牌发给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五、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定点标牌,并妥善保管、维护,不得伪造、转让或损毁。
六、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解除或终止协议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收回定点标牌。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标牌样式(铜质)和制作标准
1.标牌规格为600mm(长)×400mm(宽),表面为弧形,中间厚40mm,两边厚20mm,材质为黄铜板,厚度为o.7mm,表面抛光处理。
2.(图标,略)为中国社会保险标志,大红色,椭圆形,按该标志制作标准缩放。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宋体,黑色,规格36mm(宽)×50mm(高)。
4.“定点医疗”为楷体,黑色,规格56mm(宽)×85mm(高)。
5.“××市×××××”为发放标脾机构名称,宋体,黑色,规格为32mm(宽)×44mm(高),可根据字数多少确定字号大小。
6.在右侧面轧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号。
附件2:定点雾售药店标牌样式(铜质)和制作标准
1.标牌规格为600mm(长)×400mm(宽),表面为弧形,中间厚40mm,两边厚20mm,材质为黄铜板,厚度为o.7mm,表面抛光处理。
2.(图标,略)为中国社会保险标志,大红色,椭圆形,按该标志制作标准缩放。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宋体,黑色,规格36mm(宽)×50mm(商)。
4.“定点零售药店”为楷体,黑色,规格56mm(宽)×85mm(高)。
5.“××市×××××”为发放标牌机构名称,宋体,黑色,规格为32mm(宽)×44mm(高),可根据字数多少确定字号大小。
6.在右侧面轧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号。
附件3:定点医疗机构标牌样式(纸质)和制作标准。
1.标牌规格420mm(长)×300mm(宽),材质为157克钢版纸,外配镜框
2.(图标,略)为中国社会保险标志,大红色,椭圆形,按该标志制作标准缩放。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宋体,黑色,20mm(宽)×25mm(高)。
4.“定点医疗机构”为楷体,黑色,40mm(宽)×45mm(高)。
5.“××市×××××”为发放标牌机构名称,宋体,黑色,20mm(宽)×20mm(高),可根据字数多少确定字号大小。
6.左上角“NO”为标牌编号,黑色,规格为10(m20)×10mm(高)。
7.标牌底色为淡绿色。底纹为无数中国社会保险标志,15mm(宽)×12mm(高);花边为张条网状,宽10mm,深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