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即时辞职权,即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因在行使该项权利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一定得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因为这以上几条原因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一旦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将面临被认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