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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任意侵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是违反宪法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德,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