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劳社规〔2008〕1号)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和《关于我市2008年企业招调员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深劳社规〔2007〕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