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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只为“钉子户”维权的律师

时间:2009-07-29
绪--只为“钉子户”维权的律师
王优银律师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随着承办案件的不断增多,也接触过全国各地的被拆迁当事人。随着在实践中遇到被拆迁人太多太多的无奈,我也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维权经验与大家一起分享。
    回顾九年的法律从业经历,从刚开始代理普通的民事案件、合同纠纷、离婚等案件到复杂的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再到需要综合技巧的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直到现在的拆迁维权工作,每一次都是人生的升华。拆迁维权工作与公司法律顾问可能是律师业务中最疑难的类型之一吧,而这两类业务却是最让我着迷的,也最让我有成就感的业务(自我安慰一下)。这两个领域不仅需要比较扎实的法律功底,更需要对现有社会现实的深刻认知。因为这两个业务并非仅是简单的套用法律规定,而需要切实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只有立足现有国情才可能取得实战效果。也正是因为近一段时期以来拆迁案件捷报频传,屡屡的在不可能中实现了可能,将一个个看似不可能胜诉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利益,才促使我连续的记载维权中的经验点滴,以期对各地的拆迁户有所帮助,也尽可能的争取到本属于自己的拆迁利益。
   只为“钉子户”维权,只为被拆迁人、被征地农民维权,是我业务的宗旨。
   西方经济学理论中有一个李嘉图-穆勒定律: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以牺牲某些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为代价,被称为绝对合理的必然规律。问题是这个规律现在被套用在被拆迁人身上,在整个拆迁利益的“食物链”中只有被拆迁人受伤,政府、开发商甚至黑社会流氓都各取所需,唯一流泪的似乎只有被拆迁人。
    没有法律依据、政策依据的“狮子大开口”似乎是所有对有任何“非份之想”的被拆迁人一道万灵的符咒。以致层层的上访都不起任何的作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被关在“黑监狱”里参加学习班,甚至直接强送到精神病院也屡见不鲜的出现在报端,在实践中我们了解到能够被媒体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媒体曝光的个别案件在某些地区却有着相当的普遍性,那么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钉子户”就成了一门学问,值得大家一起探讨。
   本文也抛砖引玉,智慧存在于民间,希望能够得到广大被拆迁户的支持,一同探讨这门学问。因为唯有自救才得以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唯有我们自己才可以保存我们的尊严。
   明天继续更新,《合格“钉子户”之必读拆迁的最基本原理》,欢迎观注,也请各地被拆迁人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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