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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备案登记的管辖?

时间:2009-0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应向当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作品登记,在办理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 

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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