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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时间:2014-10-17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部令第88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06年3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同时废止。公安部其他规章对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办理;没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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