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时间:2009-03-11
      1、关于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和要求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62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和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临时保护期内使用费的诉讼时效均为两年;两年的起算日期均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时,但是关于临时保护期内使用费的诉讼时效,如果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侵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应作如下理解: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普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二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对属于持续状态的侵权行为或权属争议,在提起诉讼时,只要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没有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权利人可以选择自损害加重之日提起诉讼,而非损害发生之日提起诉讼;权利人如果选择自损害加重之日提起诉讼,则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只能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不仅限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还应包括经权利人授权的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可基于合同利益关系产生请求权。相信随着我国民事立法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检验,对这一司法解释的理解会被普遍接受。

        3、除了本条规定的时效期间外,其他应执行《民法通则》的规定,比如《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的规定应予适用。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侵害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本法规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