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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1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