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房屋拆迁前产权登记错误,拆迁后能否起诉?

时间:2011-05-15

    拆迁前,房屋就存在产权纠纷,比如,买卖、共有等等。房屋的有关当事人对房屋的产权登记归谁所有等问题纠缠不休。到当事人认为非得起诉到法院不可时,房屋可能已经被拆迁,产权也被注销。那么,这时候当事人能否向法院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登记问题提起行政起诉呢?

        从司法实践当中来看,这种情况能否起诉,也就是说法院能否受理这种已经灭失了的房屋的原产权登记纠纷行政案件,主要要区分两类情况:1、如果当事人起诉理由是认为原来的产权登记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例如,原来登记的产权人是错的,自己才是真正的产权人等等,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受理;2、如果当事人起诉的理由是认为原来房屋的自然状况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例如,原来邻居家的房屋盖得太高被自己的房屋光线给挡住了,那么因为现在房屋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这种情况法院不予受理。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