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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损失谁来证明

时间:2011-05-12

拆迁方在无法和拆迁户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采取非法手段将拆迁户的房屋拆除。按法律规定,拆迁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拆迁方赔偿损失。但是,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是房屋已经被拆了,损失无法进行评估,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判断拆迁户的损失呢?

        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拆迁户来证明自己被拆除房屋的价值是多少,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法院通常会要求拆迁户提供证明损失的初步证据,比如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照片、视频等等。法院在初步证据证明的基础上综合拆迁户的赔偿请求进行认定。如果拆迁方认为赔偿的数额不合理,那么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房屋的价值不值这个数额,否则,法院可以按照综合认定的结果进行判决。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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