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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权请求撤销使用不当的商标?应向哪一行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时间:
2004-10-19
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商标注册人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本案中,在甲厂连续三年不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撤销其商标注册,该申请应向商标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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