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若分公司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那么这种抵押是否有效呢?
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的行为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房产虽登记在分公司名下,但其所有权归总公司。从这一点上来看,分公司似无权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
但上述情形仅仅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内部问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具有公信力。既然房产登记在分公司名下,那么当事人有理由相信房产归属分公司。此外,总公司既然将房产登记在分公司名下,也可以视为其授权分公司处分该财产。
所以,即使分公司擅自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他人,抵押行为也不会因此而无效。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