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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不能判合同解除

时间:2011-05-08

    法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常常会出现合同有效却无法继续履行的问题。这种问题法院能否迳行判决合同解除呢?

    依据《合同法》关于解除权规定的精神,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在诉讼程序上表现为解除权之诉。如果当事人要将无法履行的合同解除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意思,或者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之诉,而不能在诉讼过程中,以自己有解除权为由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法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即使认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有理,而且确实存在解除权,那么也不能在当事人未提出解除合同之诉的情况下,直接判决解除合同。当事人需要解除合同的应该另案处理。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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