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律师见证是英美律师一项常规法律业务,英美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在民商事领域拥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同时具备律师资格和公证员资格的律师出具的见证级别最高,直接具有公证效力。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此司法解释中,律师见证没能位列其中。由此可见,律师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且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律师所见证的究竟是法律行为还是法律事实,仍存在很大的争议。
讨论中,律师们各抒己见,一是就律师见证的理论进行探讨,分析目前法律制度下律师见证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二是针对这起遗产继承案件,拿出具体的解决思路和方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讨论和交流,最后就该案形成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
每周五例会上抽出一个小时以头脑风暴形式讨论疑难案件,已成为海耀所的惯例,这对于增加律师间的交流、及时到位的解决疑难案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种头脑风暴型的案例分析讨论也深受海耀所律师的认同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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