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制度是公司改善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对公司忠诚制度的重大举措。条件成熟的公司均可以采取该举措,向管理层奖励股权、期权,营造为公司长期发展做贡献以得到公司丰厚回报的氛围。不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均是有利的,不论何种性质的公司、企业,均可以采取该种方式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及竞争力。
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同时可以约定员工不忠诚于公司时,公司可以收回股权,或者终止与员工股权激励协议的履行,如:员工存在参与同业竞争、出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情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等。
激励制度可以分成几种情况进行实施:一是纯粹赠与股权,受赠的管理人员变理所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参与经营管理,有与其股份比例相当的表决决策权,与公司更加紧密的融通。二是期权,规定达到一定的服务期限,可以以一定的价位,通常是比市场价格低的价位来购入一定数量的股票,且这部分股票是允许自由买卖的,三是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成立后给予员工一定的股票,该股票可以分期分批投放市场予以变现。第二、三种情况可以约定受赠股权的员工不参加公司管理,仅享受分红及变现获利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