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比较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组成 | 3~13名董事组成,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 由5~19名董事组成 |
董事长的产生 | 由公司章程规定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任期 |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同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同有限责任公司 |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 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 公司章程规定 | (1)定期会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