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欲购买房产权利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诉讼、已经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或者土地是集体所有、属于保障性安居住房不能上市交易等问题。
(2)欲购买房屋已被出租。买房应该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即优先购买权。
(3)买方购买房产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还应注意房产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
风险防范:购房者在购买之前,首先要查看该房屋的房产证正本,最好再到房管部门或者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核实一下产权证的真实性。其次要了解该房是哪一年建成的,还有多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市政部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再次,要核实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要查看房屋的内部结构,看管线设置和走线情况是否科学,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等,最后,尤其要审查出卖人是否对标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弄清楚该房屋有没有其他共有人。产权有没有抵押等情况,这样就可以使购房人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审查产权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所以,购房者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6%的差价。
2、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是不允许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的。
3、远郊区县的乡产权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乡产权房须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4、1998年以后办法的产权证的封面及内页颜色、尺寸、材质和所标注的字体、字样、字号、格式都有统一标准。红色塑料封皮的房屋产权证,基本是1998年前取得的 ,大多数《房地产所有权证》均为1998年以后颁发的。
购房者还要注意: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应要求对方及时协助配合自己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家看房价上涨而毁约,或者坐地起价,给购房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避免购买,否则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