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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履行执行中的和解协议不满如何处理?

时间:2011-04-20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若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则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执行申请人认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还没有履行完毕因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而法院则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应当不予恢复执行。那么碰到这种情况,执行申请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

       按有关规定,属于当事人之间因为履行和解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另诉解决。因此,这种情况,执行申请人可以依据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追究被执行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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