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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后原产权人赖在房子里不走怎么办?

时间:2011-04-17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此后,甲觉得卖价太低,于是不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履行过户手续和交房。法院判决甲履行过户手续并交房。

法院判决生效后,甲不按判决书规定履行义务,并且叫自家老人赖在房子里不走。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强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乙的名下,并在将甲的家人及相关物品清出房屋后将房屋交付给乙。至此,乙取得了房产,法院强制执行也终结。

       乙取得房屋后没过几天,甲乘乙不在家时,撬开房屋门锁,又搬入房屋内居住。乙无奈之下,向法院执行局反映该情况,但执行局告之这种情况属于一起新的侵权案件,应该另案向法院起诉。那么,执行局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呢?

        执行局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尽管这种情况确实属于新的侵权行为,但就其本质而言与强制执行的判决书所认定的侵权事实没有区别。如果乙另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搬出房屋,那么法院将会做出与原来的判决书一摸一样内容的判决。这样既增加当事人的累诉,同时也增加法院的审判案件负担。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种情况可以归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3条的规定进行制裁。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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