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土地补偿款不低于70%发放于农民。村小队的土地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应该归小队所有。在发放补偿款时,政府一般将土地补偿款发放给村里,再由村里将土地补偿款发放给小队。
小队可以集体决定补偿款的分配。但是,有的小队决定出来的方案,存在侵害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行为,例如,规定外嫁女不的分配补偿款、外地迁入的户口不能分配等等。这些决定虽也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符合民主程序,但是由于其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这些分配方案的条款是无效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村民(小队成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队支付应付的赔偿款。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