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国办发〔2010〕4号),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
●2010年4月11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国四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二○一○年四月十七日发布。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税收】●2009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两年恢复到五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09年12月23日,财政部调整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土地】●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国四条”,明确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2009年12月17日,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称,收紧土地受让政策,开发商拿地须首付50%且一年内缴全款。
●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3月22日,国土资源部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