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签署《物业交接单》需谨慎

时间:2011-03-08

第一次买二手房的朋友可能不太清楚《物业交接单》是干什么用的。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除了需要办理房产过户、付款之外,还要办理房屋交接、水电、闭路电视等过户等等。如果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代办这些手续,那么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单给买卖双方在交接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签字确定,这张单就是《物业交接单》。有不少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接时对《物业交接单》内容看都不看,随便就签字,这往往给双方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因为我国《合同法》并未对合同的形式采取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物业交接单》可以被视为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因此,买卖双方签署的《物业交接单》中的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不一致的,要以《物业交接单》的内容为准。

       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签订《物业交接单》时一定要注意《物业交接单》的内容,确定相关交接内容属实后再签字。

        (作者:叶林  QQ1846904128   网站:http://www.fl168.com/Lawyer45849/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